生态旅游区山地灾害风险与适应性研究
摘要
前言
自然災害防救災相關的研究在近幾年受到國內外相當程度的重視,各國皆投入相當多的人力及金錢致力於防災減災的工作,而我國主要以山區的地質災害最為嚴重,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及堰塞湖等地質災害。在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强降雨和地震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暴发的频度和规模显著增加,严重威胁地震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如,2010年“8.8”位于汶川地震重灾区的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共造成1501人死亡,264人失踪,72人受伤,4496户20227人受灾,5000多座房屋被毁[4-5]。2010年8月13日,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四川省绵竹清平乡、汶川县映秀镇、都江堰虹口乡、龙池镇发生了群发性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对灾害范围内的群众房屋以及交通、河道等造成巨大损失和重大影响。2012年6月28日,四川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镇和倮格乡因局部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造成1276人受灾,20人遇难20人[6]。而這些受災區域,多以山區的風景名勝景區、自然生態旅遊區及農村社區為主(本文統稱為生态旅游区),在受災當時,许多社会功能因而喪失,如道路、通讯、水电的中断,導致外界各种救援队伍無法在最有效的救援时间内赶赴灾害现场。在受災過後,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生态旅游区生产生活落後及減災教育不足,導致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态旅游区軟性及硬性的脆弱度极高。雖然目前有相關研究工作針對生态旅游区進行防災規劃,但主要以地質災害防治、防洪及其他等硬性防治系統為主(贾建中等人2008;曹琰等人2012),對於生态旅游区自主防灾减灾並未加以落實。吴昊(2013)指出生态旅游区面臨災害管理意識淡薄及預警機制未建立的問題,生态旅游区山地灾害的防灾减灾與其他防災減災社區最大的差異在於,防災減災工作不僅僅只有當地居民,亦涵蓋了旅遊民眾,在這樣的條件下,如何加强生态旅游区自身的軟性防灾减灾能力,及提高當地居民與旅遊民眾對於灾害风险与适应性認知,是生态旅游区自主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