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篇的文章中,如果是以道德觀點看的話,我不認同文章中的論點,因為在一般的情況下,顧客並不會知道廠商所訂定的價格詞彙。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顧客購買了隔幾天將有可能降價的商品。我認為這樣的方式就像產品標示不清,是一種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接著,在第二篇的文章中,也同樣以道德觀點切入,我一樣是站在相反的論點。我認為人才管理不僅僅只看一個人的工作能力,他的人個特特質、價值觀、態度,都是相當重要的。但是這些特質在人工智慧中,不見得能夠識別出來。雖然說真人可能會因為主觀意識而造成偏差,但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是人工智慧目前還無法領略的。舉例來說,雅思和托福最大的差異,就是在口說的部分,前者是與真人考官對談,後者是與電腦進行考試。然而,我認為在面對面的同時,考官不僅僅只是在評分你所回答的答案,也在接收你所表現出的任何訊息。另一方面,單純使用電腦考試,這使得整個評分內容變得相當死板。綜上所述,我認為兩篇文章,以道德觀點看的話,我都持反對意見。